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24日电(记者连振)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最近宣判了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余某以投资养老公寓的名义骗取了2723名集资参与者.29亿多元。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余5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3年2个月。
法院发现,被告于某某在2013年成立了一家农贸合作社。取得土地承包手续后,于某某决定在该土地上建设蔬菜温室和养老公寓。2013年9月,由于资金不足,于某某以合作社的名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合作社雇佣于某某、张某等6人组成宣传团队,到公园、蔬菜市场等老年人聚集地,通过口头宣传、传单、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预订养老公寓床位,声称投资本金可用于扣除公寓床位使用费,也可在投资期满后返还,并按投资本金的12%-16%返还。2016年6月,于某某在内蒙古成立了一家健康养老有限公司,并以公司的名义继续融资。2013年至2016年,于某某未按相关政策向当地政府申请养老公寓项目立项,未办理养老公寓项目登记手续,不明真相的老年人与其签订了大量合同和服务协议。
法官介绍,被告于某某等人骗取钱财后,并未建设养老公寓,只是用后期集资参与者投入的资金返还前期集资本息,后期资金链断裂,导致许多老年人财产损失。
最后,法院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合同欺诈罪,判处14年有期徒刑,罚款50万元;被告于B、丁、张、王、马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7至3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