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财经5月2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于24日发布《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根据通知,建立生态环境部门领导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发展和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金融、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和农村、商业、卫生、海关、市场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控制,促进新污染物控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执法和信息共享,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的协调和联系。完善新污染物控制的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总责任、市县实施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控制的地方责任。成立新污染物控制专家委员会,加强新污染物控制的技术支持。
本通知要求对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进行调查和监测,并明确一些节点:2022年底前发布第一批化学环境风险优先评价计划;2022年发布第一批新污染物控制清单;2025年底前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2023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化学基本信息调查和第一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价。
该通知建议加强对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重点控制。重点控制含量控制的新污染物,将含量控制要求纳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监督实施,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新污染物的环境排放。
该通知还要求规范抗生素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研究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价体系,在兽医抗生素注册过程中对新品种进行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价。加强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抗生素。加强对兽医抗生素的监督管理,减少兽医抗生素使用,实施兽医处方销售。
此外,该通知还建议扩大资本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控制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新污染物控制的信贷支持。新污染物控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已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