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央分行网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央分行最近开出罚单,对绍兴银行处以550万元罚款,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处以17元罚款。.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绍兴银行有四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鉴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央分行罚款550万元,罚款7人:绍兴银行零售银行副总经理王健明罚款7万元,绍兴银行运营管理助理总经理、内部控制合规、法律助理赵建刚罚款3万元,绍兴银行运营管理总经理吴健罚款3万元.5万元,绍兴银行温州分行行长李明、绍兴银行台州分行行长倪勇、绍兴银行嵊州分行行长张刚、绍兴银行柯桥分行行长张勇分别被罚款1万元。
据官网报道,绍兴银行前身绍兴城市合作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1998年5月更名为绍兴商业银行,2010年1月更名为绍兴银行。目前绍兴银行注册资本为35.38亿元,109家分支机构。 【编辑:谢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