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记者沈静芳 记者张丽 王瑞)进入商店送礼物,商店收藏升值空间巨大,多达130家分公司,也可以帮助顾客高价销售收藏……仅仅两个月后,朱和他的同伙就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了5起欺诈行为,涉及30多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东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朱、程、王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监管,并处4万元至3000元罚款。
2021年4月,朱某注册成立了以自己为法定代表人的鄂尔多斯市某公司,雇用程某、王某为其销售人员,并对二人进行“话术”培训。此后,三人以“进店送礼品”为诱饵,吸引王大爷到其店内,夸大其所售卖的“五行宝玺”的升值空间、伪造该产品所属公司文件,声称该产品即将涨价,以每套1.以98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叔叔四套五行宝玺,然后让同伙谎称自己是总部领导,可以帮助王叔叔高价出售五行宝玺,诱使王叔叔再次以9元的价格出售.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两套人民币纪念册。
经调查,朱某等人还以此类手段对另外四名老人进行诈骗,诈骗金额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老人发现被骗后报警。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三人于2021年7月被捕。
经审查,东胜区检察院认为,朱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他人财产,数额巨大。他的行为涉嫌诈骗,所以他起诉了此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朱等三人可以如实承认犯罪事实,及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原谅,因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