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农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农村建设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中共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重点关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部分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缺点和薄弱环节,与农民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仍存在差距。为扎实推进农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宜居工作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把农村建设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重包容性、基础性和基础性民生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协调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和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
(二)工作原则
-尊重法律,稳步发展。符合农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农村建设时间表,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长期工作,冷静建设。建立正确的成就观,在可持续财政资源和农民负担得起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防止风和运动,防止融资、拆迁和发展超越发展阶段,牢牢保持债务风险防范和解决的底线。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注意保护和反映特点。继承和保护传统的乡村住宅和优秀的地方文化,突出地区特色和乡村特色,保留具有地方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乡村风格,防止城市建设模式的机械复制,创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地图。
-政府指导和农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坚持为农民建设,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推动农民建设,不做一切,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建设管理并重,长期运行。坚持先建后建工程的机制,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完善建设与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作用,防止轻管重建和轻管重建。
-节约资源和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回收,实施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农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
(3)行动目标。到2025年,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覆盖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收益、幸福、安全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4)加强对农村规划和建设的管理。坚持县规划建设,明确村布局分类,完善分类标准。合理划定各种空间控制边界,优化农村生活空间布局,根据当地情况明确农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生态空间,牢牢保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拆除村庄,扩大社区,违反农民意愿。积极有序地推进村规划的编制。充分发挥村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按照规定有序进行。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要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规划机制,共同建设、治理、共享美好家园。
(5)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道路示范建设,推进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更倾向于农村家庭。以县为单位,加快建设方便高效的农村道路骨干网络,推进农村快速骨干道路建设,加强农村工业道路、旅游道路、资源道路建设,促进农村道路与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大人口自然村(组)硬化道路建设,有序推进双车道道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误车道建设。加强村公路与村公路的连接,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穿越村公路段建设,考虑村主要道路的功能。积极推进合格区域城市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客运公交改造。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建设。加强农村道路桥梁、悬崖、边坡填充路段的安全风险调查和管理。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保护工程。加强对农村客运和牧区的安全监督。
(6)加强农村防洪、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洪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坍塌、中小河流洪水、山地洪水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的防灾减灾作用,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向农村供水安全的转变。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证,推进指定1000人以上规模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完善1000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实施大型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和改造若干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城市管网扩展到周边村庄,根据当地情况促进供水,同时促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的形成机制。
(7)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巩固和提高农村电力保障水平,促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提高偏远地区的供电保障能力。开发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探索在合适条件下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根据农民能够承受和发展的要求,稳步有序地促进北方农村地区的清洁供暖,加强煤炭的清洁利用,促进散煤的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供暖能源中的比例。
(8)实施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新鲜农产品低温处理,减少产后损失。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实体,发展原产地冷藏、通风储存、机械冷藏、空调储存、预冷、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布局和建设,整合和优化现有冷链物流资源。围绕服务产地农产品配送,完善销售冷链物流网络,推进产销冷链配送中心建设,加强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功能联系和业务联系,建设高效连接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冷链物流渠道网络。完善农产品原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级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改造升级县级连锁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和业务联系,建设高效连接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冷链物流渠道网络。完善农产品原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农产地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完善县级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建设,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完善农村连锁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中心建设,支持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农村物流配送专业配送中心,推广新型农村物流配送服务服务综合发展农村物流配送服务站。
(9)实施数字农村建设和发展项目。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深度整合,继续开展数字农村试点项目。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高农村通信网络的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农业和农村遥感卫星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业和农村大数据系统,推进重要农产品整个产业链的大数据建设。发展智能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 农产品进城项目和数字商务农业行动,建设智能农业气象平台。推进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转让交易数字化管理。推进互联网 服务扩大农村覆盖范围,推进农业相关事项在线处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和预警信息共享。进明亮项目的实施。深化农村地名信息服务改进行动。
(10)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改进项目。推进一站式便利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支持党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在线处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加强农村国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道路、公共场所一体化规划建设,加强村行政主要道路灯建设。加快改善革命老区、民族、边疆、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根据当地情况,建设农村应急避难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1)实施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改善项目。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关键对象的危险房屋改造和高烈度地震设防地区的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长期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住房周边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风险调查和整改,重点关注农村自建住房,对调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整改。新建农村住房应避免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符合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割边坡填充垃圾,不挖山填充湖泊,不破坏水系统,不切割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村住房群落。农村住房建设应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的要求,促进水暖、厨房、浴室等设施的配置。根据当地情况,推进预制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建设方法。以农村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省级统筹建设,从土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综合管理、特色住房、特色住房建设、文物、特色住房的综合管理和规范。加强对传统一体系、特色住房的综合管理、文物、文物、文物、文物和机制的建设。
(12)实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的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厕所改造技术模式,引导新家庭厕所基本入院,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协调农村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和黑臭水的处理,根据当地情况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大面积农村黑臭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完善县、农村三级设施和服务,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和资源处理利用,建设多个区域农村有机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家庭道路建设,建设村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人建筑、堆放、改善废墟,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开展农村小微观建设,开展农村荒山绿地建设试点指导。根据当地情况开展农村荒地情况,加强农村建设和农村荒地绿化建设,加强农村建设。
(13)实施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行动。充分发挥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强县综合服务功能,促进服务重点下降和资源下沉,采取固定设施和移动服务,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优先规划和继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城乡学校社区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农村包容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应。巩固和提高高中教育的普及水平,发展农业相关职业教育,建设多个产业和教育一体化基地,建设和扩大多个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学院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薄弱环节,完善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支持建设紧密的县医疗社区。加强乡镇卫生中心发热门诊或诊所的建设,选择多个中心卫生中心。继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农村卫生保障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农村卫生保障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农村卫生机构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推进农村公益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农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
(1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重视党的建设,促进农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农村振兴主题培训。选择最好的,加强乡镇领导,特别是党和政府的职责。丰富和加强乡镇工作。继续优化村两委员会团队,特别是领导团队,促进全面推进农村振兴的创业。派强利用村第一书记和团队,完善农村正常工作机制,实现扶贫村、农村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农村振兴任务村、党组织薄弱松散村的全面覆盖,促进各级党组织通过农村工作有计划地培训和培训干部。加强青年农民特别是富人、农村农民和商人的党员发展。加强县级党委和乡镇、村党组织的统筹规划,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扩大。正常整顿薄弱松懈的村党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农村管理体系,推进电网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村妇女的身体权利。
(15)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扩大新时期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村舞台、非遗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农村风俗习惯转变,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控制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氛围,推进积分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
三、创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
(16)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领导部门按照任务和推广计划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广计划,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应完善措施,加强政策的联系和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资金和资源的浪费。
(17)建立项目数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的原则,在县级建立农村建设相关项目数据库。加强项目示范,优先考虑群众需求强、缺点突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有效提高仓储项目质量。原则上,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必须从项目数据库中选择。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负名单,以防止图像项目。建立和完善仓储项目的审计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
(18)优化项目实施过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简单的审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以工作救济的形式实施庄建设项目简单审批的有关要求,不得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和劳动力项目,应当采取直接补贴和奖励代替补贴的方式促进建设。对于重大农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实施程序,除法律、法规外,不得设立投资规模、项目成本、招标文件编制等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坚决遏制耕地建设。
(19)完善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讨论两开放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等,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项目规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讨论,激发农民积极参与意愿,确保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入劳动,当地材料建设,积极推进劳动救助,吸收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在项目管理和保护环节,实施门前三包、受益农民索赔、建立用户协会等农民自我管理方式。完善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程序和方法。在农村建设中开展更好的环境和幸福的生活。
(20)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机制。地方政府应当以清单的形式明确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主体、管理和保护责任、管理和保护方式、管理和保护资金的来源,并建立宣传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落实一般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有条件的,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管理和保护。实施商业和准商业设施用户支付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价格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21)加强投资保障。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农村建设,中央预算投资以农村建设行动为重点,适当倾向于欠发达地区。以农村建设为地方政府支出的关键领域,合理安排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土地出让收入可以按照规定安排和支持农村建设。合格的公益性农村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县级允许使用有关资金推进农村建设。
(22)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支持农村建设。利用支持农业、支持小额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县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等金融机构重点开展农村振兴工作。开展金融技术示范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定制农村建设金融产品,稳步扩大农业和农村抵押品的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农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对农业相关金融创新服务的监督和风险防范。
(2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合作援助和中央单位指定援助的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经营企业的作用。
(24)完善集约化、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联系,确保农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审批流程,在符合法律批准的有关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复合利用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农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全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业用地整治和建设用地整治,振兴农村为支持农村建设腾出空间。
(25)加强对人才技术标准的支持。加快培养各种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农村工匠培训管理体系,支持熟悉农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村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保护人才的交流和共享。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农村建设领域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指南,制定技术指南。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督、服务标准。
五、加强组织领导
(26)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总责任、市、县、乡的要求,推进农村建设行动的实施。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农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省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及时解决推进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乡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负责,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结合百县、千乡、万村农村振兴示范建设
(27)实施清单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近、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照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旗)。各县(市、区、旗)应当根据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的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农村建设分类账。考虑到农村建设进度和年度任务的完成,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28)加强评价和评价。农村建设行动的实施是农村振兴监督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农村建设行动的实施纳入市、县党政领导小组和领导干部,促进农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价、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农村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农村建设评价,发现和解决农村建设中的不足和问题。
(29)加强宣传和指导。深入宣传农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总结和推进农村建设的良好经验和实践,发挥示范和驱动作用。加强舆论指导,及时响应社会关注。编制和创作流行的农村建设主题文学作品,提高农村建设的社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