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全面部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控制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在新发展阶段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精准、科学、依法治理为工作方针,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全面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控制,提高美丽健康中国建设水平。
该计划明确规定,到2025年,将完成高关注、高产(使用)数量的化学环境风险筛查,完成多项化学环境风险评估,实施禁止、限制、限制新污染物排放等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新污染物处理能力显著提高。
该计划从六个方面部署了行动措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新污染物控制协调机制,按照国家总体规划、省总责任、市县实施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控制的地方责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控制体系。二是开展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状况,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控制重点清单。三是全面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制措施,加强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源头控制,防止新污染物产生。第四,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药品使用管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第五,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的协调控制,加强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和利用,深化终端处理,降低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第六,加强科技支持,加强工艺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第五,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的协调控制,加强新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加强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加强新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加强新污染物的收集和处理。
该计划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分工合作,2025年评价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监督执法,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扩大资本投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