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日报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近日发布消息称,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的化妆品,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括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
监管部门提醒:家长在选择儿童化妆品时,应尽量选择大品牌、成熟产品和老产品。其次,尽量购买配方形成相对简单的产品,如甘油、蜂蜜等有益成分,不含香料、酒精和着色剂,以降低刺激儿童皮肤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