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新闻社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20日发布消息称,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更名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开募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了《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加快公共基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共基金产业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居民财富管理、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能力,促进多元化开放、竞争、适者生存、有序产业生态,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介绍,《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来自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全链完善了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要求,突出了放管结合。
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和股东条件,优化公开发行许可证准入制度,坚持高水平开放,有序扩大公开发行基金管理团队,提高行业容忍度。
二是提高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险控制能力,突出行业文化建设和诚信监管,夯实行业优质发展基础。
三是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全面构建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实现差异化发展,提高综合财富管理能力,建设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
五是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允许市场化退出,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实施程序,压实各方职责。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指导派出机构、基金行业协会和行业机构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加快公共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已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