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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博yabovip88网页进入:上海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起 移送公安部门16起

05月24日
上海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起移送公安部门16起中新财经5月23日电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截至目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起,其中移送公安部门16起。查处案件涉及哄抬价格案件150起;价格欺诈案件63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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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起 移送公安部门16起

       中新财经5月23日电 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截至目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31起,其中移送公安部门16起。查处案件涉及哄抬价格案件150起;价格欺诈案件63起;价格上涨案件38起。集中曝光典型价格违法案件32批90起。

       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民生商品、社区团购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借疫赚钱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疫情期间最新一批典型的价格违规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陆哄抬医用酒精消毒液价格案例

       2022年5月11日,青浦区市场监督局根据市民报告,对青浦区徐泾镇某社区陆某组织的医用酒精消毒液团购活动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陆某从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医用酒精消毒液,单价12元,共购买2000瓶。然后以30元的单价卖给团购消费者,共售出1697瓶,金额50910元,差价率150%,远高于同期周边市场的同类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3)项和《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督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陈某、沈某哄抬猪肉价格案

       松江区市场监督局最近收到了一些关于蔬菜价格和肉类价格过高的投诉,涉及一个平台上的许多网上商店。执法人员发现,这些网上商店的交货地点指向松江区的一家食品店。

       经调查,陈某、沈某在某平台注册多个账号,低价购买后,大幅提价出售猪肉等商品。其中前排骨价格48元.9元/500g,肋排售价为57.2元/500g,五花肉的价格是37.2元/500g,后腿肉的价格是35.2元/500g,购销差价远高于同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配送范围覆盖中山街、岳阳街、车墩镇,营业额20多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和《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松江区市场监督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林某某哄抬蔬菜猪肉价格案例

       2022年5月9日,青浦区市场监督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反映林某涉嫌加价销售食品。

       经调查,林利用自2022年4月13日起作为外卖平台骑手,从菜农处以30元-34元的价格购买小蔬菜(每份3kg),以55元-58元的价格购买大量蔬菜(每份55元.5kg),购进蔬菜费用合计26177元。再以55元/份的价格销售小份蔬菜,以100元/份的价格销售大份蔬菜。自2022年4月15日起,从青浦区某食品经营部以15元/500g—18元/500g购买猪肉,如五花肉、腿肉和排骨,共34083元,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出售给他人。林销售蔬菜和猪肉的价差远高于同期周边市场的同类商品,案件已售罄,非法利润超过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3)项和《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督局已立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四:陆某销售辣条、面包、怪豆等商品价格欺诈案

       2022年5月7日,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其参与的社区团购商品价格较高,涉嫌违法,执法人员迅速调查。

       经调查,陆某在组织团购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单价分别为辣条、面包、怪豆等7元、7元、8元的商品涨价20%至40%,并告诉社区团购成员不涨价、不赚钱销售,非法获利4087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087元,罚款20435元,共24522元。

       案例五:食品店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确标明价格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局近日接到相关举报线索,对戴戴食品店进行价格检查。经调查,疫情封控期间,当事人以盲盒形式向居民提供猪肉社区团购,团购活动只告知居民每份200元。当许多居民多次要求告知盲盒中的猪肉部位和重量以及与价格密切相关的信息时,当事人仍未明确告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确标明价格的行为。案件正在处理中。(已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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