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证监会5月20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20日发布消息称,为落实证券法,稳步推进货银对付(以下简称DVP)自2022年6月20日起,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DVP改革坚持稳步改进的总体基调,借鉴国际市场的普遍做法,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保持投资者现有的交易结算制度和习惯基本不变,对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改革有利于提高结算制度的安全性,进一步吸引海外资金进入中国市场。本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DVP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所谓DVP它是国际市场普遍采用的基本制度,用于确保证券交易完成后的全额收款。此前,中国证券市场通过第三方存款、交易前验证等制度,确保涉及个人投资者的经纪和融资融券业务符合要求DVP该制度仅涉及机构投资者的自营和托管业务,在结算制度上并不完善。本次改革贯彻《证券法》,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建立自营和托管业务证券交付与资金交付的关系,明确违约处置安排。
具体来说,修订《办法》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与2020年3月实施的《证券法》新修订的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条款挂钩,将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国家证券交易场所的登记结算纳入适用范围,明确中央对手的职责;
二是落实DVP改革关于制定和修改配套规则的安排,规定证券在结算参与人足额交付资金前的相关安排,明确违约处理程序,做好改革的法律保障;
三是调整近年来沪深港通、沪伦通、存托凭证等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内容。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指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组织改革相关业务技术的实施。(已完成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