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新闻网成都5月20日电 (胡思行 王月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通知,彭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电信诈骗案。12名被告因构成诈骗罪、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11年、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2020年9月3日,微信好友王神秘地与彭州市民张女士分享了一条投资少、收入稳定、不担心养老金的好途径。张女士担心退休后的经济来源,认为这么好的事情必须抓住机会。随后,王将张女士拉入养老投资微信集团。集团所有者每天发送全德智能养老项目的相关信息,声称该项目是国家支持的第一个示范养老项目。投资项目后,每天都会有2.5%现金返还,项目完成后,投资者将自动成为项目会员,优先享受免费养老服务。张女士看着小组朋友每天的截图,展示现金返还金额。该项目的网站还每天公布现金返还细节。她先买了1000元试试。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现金返还金额将按时到达。因此,张女士陆续投资约1万元。9月21日,张女士发现现金返还金额尚未到达,她加入的微信群已被解散,甚至网站也看不到。张女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并迅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法院审理发现,2020年8月左右,被告李、宋、刘等虚构全德智慧护理项目,招聘高、周等销售人员,在互联网上为老年人实施欺诈犯罪活动,奥等人使用刘提供王等人账户洗钱。经审计,被告在实施欺诈犯罪活动一个月内诈骗349万余元。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从被告处扣押了215万元以上的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案中,被告李、宋、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全德智慧保护项目,通过微信号码,建立虚拟返利网站,发布虚假信息,网络欺诈,符合电信网络欺诈的特点,构成欺诈诈的特点,构成欺诈罪。被告刘知道李和其他人实施电信网络欺诈,为李提供现金方式,帮助找到犯罪的具体地点,并从奥等人现金返还现金提取,构成欺诈罪。被告这是犯罪所得,现金提取、转移,情节严重,构成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王等人知道他人使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扣押的现金人民币215万元以上不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责令被告李、刘、刘共同退还赔偿。(完成后)